每位巾帼志愿者配发“小燕子”徽章、“燕子帖”,在“筑巢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燕子”徽章:每位志愿者需持徽章上岗。报名参加者经巾帼志愿服务队考察(面试和民意调查)合格后,不发挥作用的要求退出,并交回徽章,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的,可酌情保留其小燕子身份,至重新上岗或永久纪念。
“燕子帖”:每位“小燕子”配发一本集民情记事本与积分功能于一体“燕子帖”。活动中“小燕子”把收集居民意见建议融入志愿服务活动,实现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收集社情民意统筹并行;活动后由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认定并进行记载盖章,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质量等为志愿者量化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