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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35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5-09-26浏览次数:字号:[ ]

9月26日上午,区委书记杨传军主持召开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35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赵治文,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勇,济南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海清和区委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致公党成立100周年的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的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听取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汇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深刻阐明了为什么要建设、怎样建设、建成什么样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下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历下优势,坚定不移落实“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统一市场制度规则。对照《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排查整改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三项审查”机制,确保新出台的政策举措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向保持高度一致。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以全国统一的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单为标准,进一步明确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加强招商信息披露,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招商工作再上新水平。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发展所需,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实做细常态化包联服务,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处理好深耕国内市场和深化对外开放的关系,积极策划组织高水平对外交流推介活动,持续做大做强开放平台和外贸规模,鼓励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性、基础性法律,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要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闭环处理机制,切实为民营企业做好服务、做好助力、做好引导。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聚焦政策、资金、人才、市场、合作及数据等企业核心需求,持续开展专场服务活动,全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泉惠企”平台功能,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民营经济活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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